綜二館及綜三館東側冷氣室外機美化及週遭樹木修整 景觀審議公告

工程名稱:綜二館及綜三館東側冷氣室外機美化及周遭樹木修整之整體規劃
位置說明:綜二館及綜三館東側
施工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公告期間:109年12月2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閱覽處:總務處營繕組網頁http://construc.site.nthu.edu.tw/
意見之送達期限:109年12月31日17:00前
收受意見之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
電話:5715131#31341 周海清
(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委員會委員提出異議。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公告期滿五日內,開會審議之。委員會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之多數表決通過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由委員會諭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