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亮美術館新建工程圍籬外推 景觀審議公告

工程物名稱:有關「宏亮美術館新建工程」原西北向施工圍籬外推12公尺臨時建築物景觀乙案。
位 置 說 明:校本部南校區大草原靠樹林旁位置。
用 途:施工區與外圍必須設置工地圍籬加以區隔,以符合法規要求及執行工程管理,原西北向之施工圍籬因鋼構工程吊裝用200噸吊車動線空間不足,必須往外推移12公尺以符合動線空間需求及相關作業安全,工程新建期間約二年,本次西北向施工圍籬外推12公尺,將多占用南校區大草坪綠地約1000平方公尺(如附圖)。
工程範圍或量體:圍籬高度約2.4公尺西北向施工圍籬外推12公尺,長度約85公尺,將多占用南校區大草坪綠地約1000平方公尺。
施 工 期 間:預計110年10月至111年11月。
需用綠地面積及綠地目前狀況:大草原綠地1000平方公尺(新增)。
施工範圍內或週圍之樹木狀況:請詳附件_景觀審議資料
□移除樹木計0顆
□移植樹木計0顆
□保留樹木計0顆

公 告 期 間:110年11月04日起至110年11月17日止
閱 覽 處:校本部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電話:5162234、周國良)
意見之送達期限:11月17日17:00前。
收受意見之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委員會委員提出異議。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公告期滿五日內,開會審議之。委員會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之多數表決通過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由委員會諭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