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說明:南校區研教六七區
工程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公告期間: 110年 12 月 29 日起至111年 1 月 11 日止
閱覽處: 網路線上公告(營繕組網頁,景觀審議公告專區)
https://construc.site.nthu.edu.tw/p/406-1167-220527,r7703.php?Lang=zh-tw
意見之送達期限:110年 12 月 11 日17:00前
收受意見之信箱: hcchou@mx.nthu.edu.tw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電話:5715131#31341周海清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 理由,透過委員會委員提出異議。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公告期滿五日內,開會審議之。委員會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之多數表決通過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由委員會諭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