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1 興建緣由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5年7月28 日完成公告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市部分)」變更部分墓地為文大用地,以供本校未來校地發展之用(都市計畫圖詳圖1-2)。而本校已於98年3月完成「南校區二期先期開發計畫」,作為本校區未來發展規劃之藍圖。
1.2 基地
本案範圍屬本校第三階段發展校地(南校區二期詳圖1-1),位於南校區一期西側約6.43公頃之土地,係為本計畫範圍,約佔整體校區的6.37%。
基地現址使用情形:新竹市政府已完成遷葬作業,另沿寶山路旁有部分違佔建戶房舍留有2戶未遷移,其餘遺留房舍建物併入本案拆除破碎。
1.3 工程概述及經費
工程內容
(1)水土保持工程:分二期施作;得標廠商需配合機關作業需求,必要時辦理水保計畫變更及工程相關加、減帳作業等事宜。
(2)墓葬工程:
A.地下無主骨骸疊葬撿骨作業(可辨識為一具),預估數4159具
B.地下無主骨骸疊葬撿骨作業(無法確認為一具),預估數500袋(10kg/袋)
■「墓葬工程」數量減少時之計價規定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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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數量 |
實做數量 |
調整契約單價上限 |
範例:契約金額為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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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未達25%) 250以下 |
原契約150%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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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未達50%) 500以下 |
原契約130% |
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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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未達70%) 700以下 |
原契約110% |
1100元 |
工 期: 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辦理契約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50日曆天內竣工,如因文化資產相關發現而導致停工,該停工日數可辦理展延。
預 算:合計新臺幣 75,561,0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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