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物名稱:舊育成後方環境人行道改善案
二、位置說明:舊育成中心後方空地
三、用 途:改善舊育成中心後方機車車棚與科儀中心間人行通道,以植草磚模式鋪設人行道,另為空地活化,將規劃為新機車停車區。
四、工程範圍或量體:基地面積約75平方公尺(約23坪),將延續舊育成後方機車棚人行動線,加以改善更友善人行道,另為活化後方空地,可提供80-90部機車停放,滿足車位也利師生穿行校園。
五、施工期間:公告期後安排施作。
六、需用綠地面積目前狀況:總面積約75平方公尺,其中僅有部分為綠地(約2-3坪),其餘皆為覆土、水泥地坪,基地內現有可再植草皮及兩株樹木(原地保留)。
七、施工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八、公告期間:111年 11月10日起至 111年 11月 17日止。
九、閱覽處:線上閱覽。
十、意見送達期限: 111年 11月 17日17:00前
收受意見地點:yunyuchen@mx.nthu.edu.tw
電話:5715131#分機62277 陳小姐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