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案出入口係依據108年10月新竹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核定本(府都發字第1080149166號)辦理,本校要求施工廠商工程施工一切依施工圖說及主管機關核定內容據以辦理施工。
2. 依據上述都審核定本,本校需於教育學院新建大樓寶山路側車道出入口外(非屬本校校地範圍)鋪設一段八公尺長的人行道,以增加行人用路安全。後續如新竹市政府或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另有規劃,本校將積極全力配合。
3. 施工中造成居民或用路人不便,尚請見諒。
國立清華大學 總務處
聯絡人:營繕組吳組長 (電話:03-5731335)
中華民國113年1月20 日

以上圖資來源:都市設計審議核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