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及校本部材料實驗館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 景觀審議公告

一、工程物名稱:南大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及校本部材料實驗館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

二、位置說明:

校本部材料實驗館、南大校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教學大樓及綜合體育館。

三、用 途:

(一)增設昇降設備:於校本部材料實驗館增設無障礙昇降設備,以解決垂直動線之通行需求。

(二)無障礙坡道修建:南大校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教學大樓及綜合體育館,增設或修建無障礙坡道,提升通行友善性。

(三)景觀與動線調整:配合無障礙通路之建置,進行周邊綠帶、鋪面銜接及相關導引設施之整體景觀美化與微調。

四、工程範圍或量體:

範圍

校本部材料實驗館、南大校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教學大樓及綜合體育館

整體施工面積

79.2m2

影響綠地面積

79.2m2

五、施工期間:公告期後安排施作。

六、需用綠地面積目前狀況:現況為水泥地/草地。

七、施工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八、公告期間:115年10月12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止。

九、閱覽處:營繕組網頁 景觀審議專欄。

十、意見送達期限:115年10月27日17:00前

收受意見地點:指定地點、聯絡人或電子信箱

連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1338

聯絡人:何岱芸

電子信箱:dyho@mx.nthu.edu.tw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