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度 「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計畫 」申請須知
一、 為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辦理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作業,如各單位有計畫需提報,請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於指定日期(106年5月1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 檢附附件(一)內政部建築物研究所來函及附件(二)107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計畫」申請須知(詳附件電子檔)。
三、 如有相關申請疑問請依附件所示網址或聯絡電話(陳怡妏02-2930-0575#613)等方式逕向洽詢。
清華大學總務處 營繕組
二、 檢附附件(一)內政部建築物研究所來函及附件(二)107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計畫」申請須知(詳附件電子檔)。
三、 如有相關申請疑問請依附件所示網址或聯絡電話(陳怡妏02-2930-0575#613)等方式逕向洽詢。
清華大學總務處 營繕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