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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化學館地下一層液氮槽遷移至化學館圓環旁草地工程案 景觀審議公告

工程物名稱:化學館地下一層液氮槽遷移至化學館圓環旁草地工程案
位置說明: 正對化學館圓環右側旁草地
工程範圍內狀況:詳附圖區
公告期間:111年1月11日起至111年1月19日止
閱覽處:化學系館(5715131#33604、宋勇毅)
意見之送達期限:111年1月19日17:00前
收受意見之地點:化學系館107室
電話:5715131#33604、宋勇毅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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