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營繕組
 
 
 

物理系館前綠地72級茶花園園藝工程 景觀審議公告

工程物名稱:「物理系館前綠地72級茶花園園藝工程」
位置說明:校本部物理系館與綜二館間空地。

用 途:
一、 清華大學物理系館與綜合二館間之現有綠地上,長寬約38*30 公尺,現有濕地松,杉木,羊蹄甲等約20棵外,其餘為綠地。本園藝種植計畫預計營造此處為茶花園,預計分小區種植8大類茶花系:台灣育種的茶花、抱莖茶系、紅山茶系、香茶花系、夏天開茶花、黃色花系、雲南花系。
二、 該基地須先整地,清除廢棄樹根,廢棄磚、石,補土整地後並須能將基地上約一半落雨導流並注入至綜二館既有(汙水)排水口,並更新排水孔蓋。
三、 本案基地擬種植巴西地毯草,並建置茶花樹籬以綠化綜合二館方向之冷氣機室外機,擬以大型嫁接茶花樹吊掛種植,再施以開根劑、長效肥,詳細茶花規格詳如附件。

工程範圍或量體:清華大學物理系館與綜合二館間之現有綠地上,長寬約38*30 公尺。

施工期間:預計111年8月24日後。

需用綠地面積及綠地目前狀況:目前現有綠地長寬約38*30 公尺
施工範圍內或週圍之樹木狀況:請詳附件_景觀審議資料
❒ 移除樹木計 0 顆
❒ 移植樹木計 0 顆

公告期間:111 年 8 月 10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24 日止
閱覽處:線上閱覽
https://construc.site.nthu.edu.tw/p/403-1167-7703.php?Lang=zh-tw
意見之送達期限:111 年 8 月 24 日17:00 前。
收受意見之信箱:w10843@phys.nthu.edu.tw
電話:5715131#42541 張小姐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 透過委員會委員提出異議。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公告期滿五日內,開會審議之。委員會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之多數表決通過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由委員會諭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