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之採購及驗收(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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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業務名稱 |
作業內容 |
相關表格 |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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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之採購及驗收 |
1. 使用單位依需求向校方申請經費。(註2) 2. 先期規劃及可行性評估構想階段(約需6個月)。 3. 可行性評估報教育部審核(約需6個月)。(註3) 4. 初步設計階段(評選PCM、建築師,約需6個月)。 5. 基本設計報告書報部、細部設計階段(約需12~18個月)。(註4) 6. 請照及發包階段(約需3~6個月)。 7. 施工階段(約需20~24個月,視建築量體)。 8. 驗收完成並依規定辦理移交核銷作業(約需3~6個月)。 |
1.工程採購申請單 2.開(決)標記錄 3.驗收記錄 4.結算驗收證明書 5.支出憑證黏存單 |
1.政府採購法及子法等相關法規 2.本校工程、財物、勞務採購作業實施要點 3.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 4.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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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億元以上案件需提可行性評估報教育部審核。 註2:視案件情形使用單位需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並提供採購單予營繕組辦理。 註3:若非全數由校務基金自籌經費支應,逾3億元以上案件可行性評估由教育部核轉經工程會同意後始得辦理。10億元以上案件若屬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需另提公共建設計畫,由教育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始得辦理。 註4:若全數由校務基金自籌經費支應,免辦基本設計報部(即此項程序可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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