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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歷史建築月涵堂修復及再利用新建工程案」 景觀審議公告

一、工程物名稱: 歷史建築月涵堂修復及再利用新建工程
二、位置說明:標的為臺北市政府登錄之歷史建築,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10號。
三、工程範圍內狀況:詳附圖區
四、公告期間: 112年 07月 20日起至 112年 8月 2日止
五、閱覽處:營繕組網頁 景觀審議專欄。
六、意見送達期限: 112年 8月 2日17:00前
七、收受意見地點:行政大樓三樓319室校園規劃組 電話:5715131#62277、陳小姐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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