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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戰情室(資訊室)整修工程」景觀審議公告

一、工程物名稱:戰情室(資訊室) 整修
二、位置說明:棒球場室內打擊練習場之前方土地
三、用 途:
運動科技中心與體育室合作並經體育室同意借用本校棒球場打擊練習區的場地,規劃建置運動科學教學示範場域,提供授課中實際場域實習及專題實作之用。為擴大可應用範圍,於打擊練習場外增建戰情室(資訊室)可提供蒐集研究數據與更能彈性教學使用。
四、工程範圍或量體:
戰情室範圍約 55 平方公尺,另協助整理未拆除完全之風洞舊址水泥約44平方公尺。
五、施工期間:預計113年2月15日至113年4月15日止。
六、需用綠地面積目前狀況:約 55 平方公尺。
七、施工範圍內狀況:(請詳附件_戰情室(資訊室)整修之詳細工程資訊)
本案將沿著土坡整修一梯形戰情室,施工範圍內有草皮、未拆除完全之風洞舊址,與一顆榕樹綠蔭面積重疊。本案不會動用到土坡,並協助整理未拆除完全之風洞舊址與排水。另外,將以不修剪或小面積修剪榕樹樹葉為原則請施工單位配合施工。
八、公告期間:113年01月09日起至113年01月22日止。
九、閱覽處:營繕組網頁 景觀審議專欄
https://construc.site.nthu.edu.tw/p/403-1167-7703.php?Lang=zh-tw
十、意見送達期限:113年01月22日17:00前。
收受意見地點:請將「公告閱覽文件意見表」EMAIL至yuyen.chen@mx.nthu.edu.tw 電話:5715131#80925 陳語嫣助理
(意見回覆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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