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園修復工程」景觀審議公告
一、工程物名稱:清華園修復工程
二、位置說明:鴿子廣場
三、工程範圍內狀況:清華園本體及週邊植栽維護,擬以維持現有樣貌為原則,進行修復工程。
(一)牌樓油漆剝落,進行除污補土補漆。
(二)壓克力板脫落裝回。
(三)龍柏太大棵擋住清華園文字,將移植至他處。
四、公告期間:115年 1月 8日起至115年 1月 30日止
五、閱覽處:營繕組網頁 景觀審議專欄
六、意見送達期限:115年 1月 30日17:00前(配合公告截止日調整)
七、收受意見地點:清華大學事務組或電子郵件
張組長 電話:5715131#31018
電子郵件:hcchang@mx.nthu.edu.tw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