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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南校區二期墳墓清葬暨水土保持工程簡介

概述

1.1 興建緣由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5728 日完成公告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市部分)」變更部分墓地為文大用地,以供本校未來校地發展之用(都市計畫圖詳圖1-2)。而本校已於983月完成「南校區二期先期開發計畫」,作為本校區未來發展規劃之藍圖。

1.2 基地
本案範圍屬本校第三階段發展校地(南校區二期詳圖1-1),位於南校區一期西側約6.43公頃之土地,係為本計畫範圍,約佔整體校區的6.37%
基地現址使用情形:新竹市政府已完成遷葬作業,另沿寶山路旁有部分違佔建戶房舍留有2未遷移,其餘遺留房舍建物併入本案拆除破碎。

1.3 工程概述及經費
工程內容

(1)水土保持工程:分二期施作;得標廠商需配合機關作業需求,必要時辦理水保計畫變更及工程相關加、減帳作業等事宜。

(2)墓葬工程:

A.地下無主骨骸疊葬撿骨作業(可辨識為一具),預估數4159

    B.地下無主骨骸疊葬撿骨作業(無法確認為一具),預估數500(10kg/)

    ■「墓葬工程」數量減少時之計價規定之說明

契約數量

實做數量

調整契約單價上限

範例:契約金額為1000

1000

(未達25%)

250以下

原契約150

1500

1000

(未達50%)

500以下

原契約130

1300

1000

(未達70%)

700以下

原契約110

1100

: 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辦理契約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50日曆天內竣工,如因文化資產相關發現而導致停工,該停工日數可辦理展延。

算:合計新臺幣 75,561,0117元。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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