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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東院大門拓寬景觀改善工程 景觀審議公告

一、工程物名稱:東院大門拓寬景觀改善工程
二、位置說明:東院大門
三、用 途:
1.為清華幼兒園預定8月1日開始營運,為疏緩車潮及車行順暢度,故將圍牆拓寬5.5m、車道拓寬為6.3m、新設人行道2.4m、停車格8位。
2.本案經112年5月17日東院臨時住戶委員會決議通過。
四、工程範圍或量體: 圍牆拓寬5.5m、車道拓寬為6.3m、新設人行道2.4m
五、施工期間:公告期後安排施作。
六、需用綠地面積目前狀況:原有植草磚停車區取消,新設人行道2.4m*15m,面積36m2,高度為17cm。舖面材質採PC拉毛(與牆外市政府一致),轉角採無障礙平順銜接AC路面,方便通行。
七、施工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八、公告期間: 112 年 6 月 2 日起至 112 年 6 月 8 日止。
九、閱覽處:總務處營繕組網站景觀審議公告專欄
https://construc.site.nthu.edu.tw/p/403-1167-7703.php?Lang=zh-tw
十、意見送達期限: 112 年 6 月 8 日17:00前
收受意見地點:請將「公告閱覽文件意見表」EMAIL至cywei@mx.nthu.edu.tw
聯絡電話:5715131#62285、魏哲勇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公告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異議。本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工程施作前,開會審議之。如經本委員會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不予受理者,則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本委員會決定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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